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强调“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我们很有必要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从新时代全新的视角,对我们的文化传统重新进行认识,以找回并增强我们的文化自信。而文化线路,正是我们几千年传统文化集中展现的载体,关注文化线路的保护与利用,将散落在华夏大地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串联起来,古为今用,焕发时代新活力,发挥时代新价值,是落实和贯彻习总书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探索“记住乡愁”、“留住城镇特色基因”等国家命题,讲述中国故事、践行文化自信的重要方法。
01 文化线路的基本概念
“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一词的提出有30年之久,最早由欧盟委员会于 1987 年提出,于1994 年马德里文化线路世界遗产专家会议被正式采用,2005年被正式列为新的文化遗产类型。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文化线路宪章》,成为国际文化线路保护的基础性文件。该文件定义文化线路为“陆路、水路或其他类型的交流线路,有明确地理界限,为实现既定目标而拥有动态的特定历史功能,其形成源于人类的迁徙和与之相伴的民族、国家、地区或洲际间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等多维度的持续交流,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促进了相关文化的相互滋养并通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体现,文化线路把相关的历史联系和文化遗产整合为统一的动态系统。”阮仪三先生指出,文化线路的内容包括线路载体本身,和线路的基本衍生要素,包括有形和无形的遗产。
02 我国现有文化线路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拥有丰富的文化线路遗产资源,如丝绸之路(中国段)、京杭大运河、茶马古道、南粤古驿道、秦蜀古道等。这些文化线路遗产所涵盖的类型众多,所反映的人类活动形式丰富多彩,既有各自地域的特点,也有相互交流和交融的历史积淀,构成多种文明荟萃、不同文化融合、各种宗教并存的一座座历史文化长廊,具有历史悠久、尺度巨大;资源丰富、种类多样;功能持久、生命力强等鲜明特点。
但是,城市化快速发展也给文化线路遗产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交通道路、市政管网、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使文化线路遗产在区域范围内被切割得四分五裂,对其生存构成严峻威胁。例如电力、通讯、天然气管道的建设,以及工业生产、农业灌溉、林木种植、矿业开采等,都经常出现对文化线路遗产造成损毁的现象。不少地方在遗址内乱建设施、竖立电线杆、架设高压线、敷设市政管线,各种地质、水文标识更是随处可见。长期以来,一些大、中型水库的修筑,对文化线路遗产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同时,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整体环境恶化,导致文化线路遗产面临生存威胁,文物本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患、风化、腐蚀等病害。
03问题成因解析
(一)基本概念、保护方法还没有取得共识
“文化线路”是一种新的遗产类型,因此,保护对象的确认、保护措施的把握、管理制度的制定均与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存在差别。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划标准,对于包含很长距离的文化线路来说,要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全线路(跨地区)的整体保护规划,也可能需要制订分地段的保护规划,还可能需要分专业的专项规划。
“文化线路”的保护不应是孤立地保存每一项遗存,而应重在它们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放在文化体系、历史链条中去认识它的价值,找到相应保护的措施,提出保护、利用、展示的方案。这种类型的保护规划对城市规划来说显然是一种吸引人的挑战,可以调动城市规划体系中各层次的规划技术和特长,创造一种新的综合规划方法。
(二)价值挖掘不充分
由于文化线路一般都具有空间尺度巨大、跨行政区、主要分布在非建成区或欠发达村镇等明显区别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传统遗产类型的特点,因此我们不仅仅关注文化线路本身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更关注文化线路与其周边地域的内在联系和价值发掘,更关注在文化自信、乡村振兴等国家大战略发展背景下,将遗产保护与精准扶贫、健康中国、文化复兴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实现文化线路与其沿线城镇和乡村的协同发展。
(三)相关规划和法律支持薄弱
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的各项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资源家底不清,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支持;保护管理、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等方面缺乏统筹协调,缺少具有战略视野的总体保护规划;针对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不够深入,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认识、对保护对象和范围的认知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四)多部门、跨地域的协同管理机制没有建立
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分散,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等缺乏统筹协调。例如大运河作为航运水道,在管理体制上,一直由各地水运局或交通局分段管理,其必然的结果是,根本不可能从整体上关注沿线的文化遗存,而文物部门始终未能主动介入对大运河的监控。许多文化线路遗产位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范围内,分别归属各地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旅游部门管辖,机构重叠交叉,重经济效益而轻文化内涵,形成对文化线路遗产无序开发和管理混乱的局面。
(五)对引入社会或资本力量的认识不统一
毫无疑问,文化线路的活化再利用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高文化自信的关键。但是,对于社会资本在多大程度上参与文化线路的保护与利用,以及其与政府之间的角色关系,社会上及学术界并没有取得共识。以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为例,目前都是以省政府、地方政府为主导力量在推动这个事情,包括资金的投入、组织工作的开展、具体的建设实施等。实际上我们看到,在全省有不少社会和民间力量在关注南粤古驿道,其中包括很多有情怀并对古驿道非常了解的人,现在这一块力量没有完全动员和利用起来。
04加强文化线路活化再利用的对策建议
(一)从文化自信、乡村振兴等角度挖掘文化线路的多元价值
除了研究文化线路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还要从文化自信、乡村振兴等角度挖掘其价值。以南粤古驿道为例,古驿道5公里范围内覆盖了全省2277条村的60%,通过古驿道的活化再利用能够有效带动贫困村的发展,对精准扶贫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比如韶关食堂,去年第一站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就是在那里办的,那里的米酒酿造工艺是一个省级文化遗产,以前只能卖10元钱一斤。但是古驿道定向大赛在那里开展之后,由于社会知名度的提高和产品营销,现在的米酒能够卖到30或40元钱一斤,一年的年销售额能达到两千多万,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回乡创业,很好的带动了乡村振兴。
(二)以区域性、整体性、关联性的思路来传承和创新文化线路的保护方法
首先,要从区域性、整体性的原则出发,强调文化线路整体价值大于各构成要素价值之和的本质要求,使一些单体价值不足以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要素也能跻身于世界遗产保护体系,尽享世界遗产保护体系的关注和方便而极大地增强自身的文化内涵,进而整体提升文化线路的文化价值。
其次,要从文化关联性、地理关联性的角度保护文化线路的历史环境,从文化线路演绎到文化带、文化网络、文化聚落。比如京杭大运河通过文化关联性和地理关联性的分析,将大运河周边的历史环境也纳入进来,形成大运河文化带。再比如陕西省大散关对20多公里长的险关底端,不同关址组成的道路,以及周边历史、地理环境的保护。
最后,要总结文化线路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经验,确定保护对象、整体层次、遗产本体等保护规划内容框架,与不同类型遗产保护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相呼应,进一步丰富和修正调整文化线路保护与利用的技术规范指引。
(三)建立文化线路与绿道、公园体系的关联
当前,绿道的规划、建设已经为我国各级政府和社会大众所熟知,将文化线路与现有绿道和公园体系相结合,升级为“2.0版本”的复合线型游径体系将是未来的一个政策引导方向。美国是全世界最早建立完善国家公园和游径体系的国家,共有国家历史地段、国家历史公园、国家展场、国家战争纪念地等20多种国家公园体系,以及休闲游径、历史游径、风景友径、探险游径、地理游径等7种类型的游径体系。其游径的普遍处理方式是将历史游径和文化要素以及生态资源充分结合,做到每一处游径和公园都能够串联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从而编织出一个覆盖全国的巨尺度生态历史网络,为公民和游客提供文化展示、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功能,促进游径周边地区的城市复兴和乡村振兴,实现“小游径、大战略”的发展目标。
(四)政府引导市场和公众参与文化线路的活化再利用
在中国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下,大部分文化线路仍游离在正规保护体系之外,即使得以收录进入官方遗产名录,也存在保护级别低、整体性差等问题。因此,文化线路的保护更要强调当地社区和民间组织的参与。比如在南粤古驿道的活化再利用中,就首创了三师(规划师、建筑师、结构师)下乡的做法,并调动广东户外运动协会等民间组织举办文创大赛、定向体育赛事等,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古驿道的保护与利用。
此外,在合适的项目上也可以在不影响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吸引市场资本参与建设,加大文化产品的市场营销。如在韶关,有一家文化旅游企业看中了南粤古驿道的资源,拟在西京古道建设户外旅游项目,计划到2020年投资60多亿。这些资本的力量对于文化线路的活化再利用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五)建立文化线路的多部门、跨区域的综合协调机制
由于文化线路具有大尺度、跨地域的特点,因此单一行政部门或较低行政级别的地方政府往往不能认识到文化线路所具备的整体性复合价值,也不能站在国家和区域的立场上考虑保护和利用问题,往往只是从局部利益和地方政绩出发,过度榨取文化线路的经济利益,因此需要建立多部门、跨区域的文化线路综合协调机制。
我司项目南粤古驿道的工作经验之一就是要充分实现部门协作、政策叠加,在省住建厅的统筹下,财政、教育、体育、文化等多部门结合各自的政策和资源,瞄准南粤古驿道进行政策叠加,取得了良好的建设实施效果。京杭大运河申遗的成功经验也是由沿线33个城市组成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设立“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建立了跨地区、跨流域、跨部门的保护管理体制,并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
基于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文化线路与文化自信”论坛观点提炼,以下专家对建议有所贡献: 蔡 震 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院长,教授级高工 唐曦文 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南粤古驿道总规划师; 汪 芳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尤 涛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规划系副主任,教授; 赵中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工; 李永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田建华 珠海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邱衍庆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董 卫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 朱雪梅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 任庆昌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江三角洲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主任,高级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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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城市规划